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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8-14 14:56:25 聯合晚報 記者嚴文廷/台北報導

    

天津爆炸現場。 美聯社

「瑕疵貨品或疏忽管理,才可能是肇禍原因」

中國大陸天津港貨櫃碼頭發生大爆炸,貨櫃安全管理引發關注。航運業者表示,國際海事組織(IMO)有一套明確規範,每兩年會檢視一次,按照規範運送和裝載就不會出問題,只有不按規範做事才會出問題;瑕疵的貨品或疏忽的管理,才可能是肇禍原因。

天津發生爆炸後,台灣港務公司立即清查台灣目前所有危險品貨櫃數量及存放位置,台灣目前高雄港有八座危險品倉庫、台中港有五座,總計七家業者都通過消防署檢查合格,存放的危險品主要以石油類為主,包括潤滑油等,屬於第四類危險品,並沒有存放像天津港類似的易爆炸物品,易爆炸或自燃的化學品,按規定必須在卸船當天就運離港區,不得過夜,因為只有廠商自己的倉庫才有最好的消防設備,港區只是暫存。

海運業者表示,根據IMO所訂定的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,有明確規範哪些貨品屬於危險品,舉例來說,消防栓裝高壓氣體遇到高熱可能會爆炸。但危險品裝載和運送在國際規則中有明確規範,只要按規行事,基本上不會有事故發生。

 
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8489/1121392-台灣港口倉庫-沒存放易爆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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