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大陸為擴大多邊、雙邊經貿合作,推動區域經濟發展,財政部昨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,對包括台灣在內,依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或關稅優惠協定,針對部分進口產品實施協定稅率,將進一步擴大產品範圍、進一步降低稅率。
其中依兩岸經濟協議(ECFA),大陸財政部指出,對原產於台灣的部分產品實施包括零關稅在內的協定稅率,其中包括早收清單18項台灣農產品如石斑魚、虱目魚、文心蘭、茶葉等16項,稅率由5%降為零;火龍果、生鮮甲魚蛋兩項由10%降為5%。
零關稅優惠對象還有香港、澳門。據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(CEPA),對原產於港澳地區且已制定原產地優惠標準的產品實施零關稅。
此外,對原產於蘇丹、葉門等40個最不發達國家部分產品實施特惠稅率。對東盟各國、智利、巴基斯坦等實施協定稅率,進一步擴大優惠稅率範圍。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