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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,汕台兩地各領域的交流交往與合作日趨密切。由廣東省人民政府,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,國家海洋局共同主辦的「海峽兩岸海洋經濟合作交流會」,是海峽兩岸工商企業界,學術界,青年和民間交流互動的重要平台。

南澳論壇是經汕頭市委、汕頭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、專門從事汕台兩地乃至海峽兩岸經濟、文化等領域交流與合作研究的交流平台,自2002年創辦以來,南澳論壇至今已成功舉辦12屆。從2008年起,南澳論壇開始由汕頭市人民政府、國台辦下屬「兩岸關係」雜誌社主辦,汕頭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、南澳縣人民政府、汕頭市台港澳經濟研究會、汕頭大學台灣研究所等單位承辦。

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,南澳論壇緊密圍繞汕台兩地經貿、文化、歷史等交流合作的重要議題,集思廣益,凝聚共識,描繪藍圖,對推進汕台兩地交流合作、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,發揮重要作用,產生了積極的影響。由於規模和影響不斷擴大,廣東省人民政府,國台辦,國家海洋局的重視和支持,2010年至2013年,連續四年被國台辦列為全國對台重點交流項目,成為汕頭市在廣東省內外有一定影響的重要對台交流平台。

2011年8月,汕頭市台辦與汕頭市教育局在市金禧中學設立「汕台青年學生交流基地」,連續成功舉辦六屆的台灣青年學生潮汕文化體驗營活動,作為全國對台重點交流專案,加深了兩地青年學生之間的友誼和情感,已成為汕台兩地青年學生文化交流的重要品牌。

汕頭是台商最早投資大陸的區域之一。1987年,汕頭迎來第一家台資企業;1991年,汕頭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成立,這是大陸最早成立的第4家台商協會。近年來,汕頭市深入貫徹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」等法律法規;2011年8月30日,汕頭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通過「汕頭經濟特區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」,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此外,汕頭市出台了一系列服務台胞台商的政策措施,先後成立台資企業律師服務團、市台商協會仲裁聯絡處等,依法維護台商合法權益,切實解決臺胞台商反映的有關子女入學難、看病手續繁瑣、用工難等熱點、難點問題,努力將汕頭建設成為台胞台商宜居宜商的熱點地區。

2008年11月,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的「海峽兩岸海運協議」,把汕頭列為大陸對台開放的63個港口之一。2009年1月18日,滿載集裝箱的「東悅」輪由汕頭港直航高雄港,汕台順利實現海上直航,汕台兩地海上貨運業務通過第三地中轉的歷史宣告終結。

2011年3月,中共國務院批復同意的「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」,正式將汕頭納入海西經濟區範圍,明確汕頭作為海西經濟區南翼中心城市。2012年8月28日,汕頭成為大陸居民赴金門、馬祖、澎湖地區個人遊試點城市之一。

【2014/08/26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